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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事新闻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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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日期:2013-9-22 |
时事新闻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吗? 案例: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时代,每天都有大量的时事新闻通过报纸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等新闻媒介报道出来,那么,这些时事是否适用著作权法的保护呢? 评析:根据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第5条规定,时事新闻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保护。时事新闻一般是指通过报纸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等新闻媒介报道的有关事件或者事实的单纯消息。 |
时事新闻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吗? 案例: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时代,每天都有大量的时事新闻通过报纸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等新闻媒介报道出来,那么,这些时事是否适用著作权法的保护呢? 评析:根据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第5条规定,时事新闻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保护。时事新闻一般是指通过报纸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等新闻媒介报道的有关事件或者事实的单纯消息。时事新闻是要迅速、广泛地传播给大众的,因此应允许自由使用,不适用《著作权法》保护,否则会影响它的复制和传播。如果作者对时事新闻进行了加工整理,加进了评论,付出了智力创造劳动,那么作者的这一劳动成果应受《著作权法》的保护。 不予保护的对象 1.违禁作品,即依法禁止出版、传播的作品。 2.官方文件,即法律、法规、国家机关的决议、决定、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、行政、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。官方文件具有独创性,属于作品范畴,不通过著作权法保护的根本原因在于方便人们自由复制和传播。 3.时事新闻,是指通过报纸、期刊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。时事新闻虽从总体上不受著作权法保护,但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,应当注明出处。 4.历法、数表、通用表格和公式。这类成果表现形式单一,应成为人类共同财富,不宜被垄断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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